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擦亮眼睛,警惕“非法代理投诉”风险

2023-02-28


 

近年来,一些非法组织或个人为牟取非法利益,推出“代理全额退保”“代理处置信用卡债务”为主要形式的所谓“代理维权服务”,怂恿、诱导消费者频繁投诉金融机构。这些非法组织或个人通常不具备法律从业资质,却收取高额手续费,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,扰乱正常金融经营秩序,影响社会民生和经济稳定。

“非法代理投诉”的操作过程:

第一步:非法代理投诉组织或个人利用互联网论坛、微信朋友圈、网购平台、社交平台、短视频等渠道,打出“全额退保退息”的幌子,发布教唆他人成功退保退息、逃避债务的虚假案例,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。

第二步:收取消费者高额的“代理维权”手续费,并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、保单、银行卡、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。

第三步: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,捏造事实,并使用固定的投诉模板,千篇一律的说辞,代消费者向金融监管、信访等部门投诉。

第四步:切断消费者和金融机构、监管部门的有效沟通,通过缠访闹访等手段施压,以达到其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、截留套取消费者退保退息资金等目的。一些非法代理投诉组织甚至采取恐吓、威胁等手段阻止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的正常沟通,给消费者正常生活造成伤害。

广西银保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:

一、依法合理维权。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,可以通过直接拨打金融机构统一客服电话、投诉电话,或通过监管部门、行业协会等公布的官方投诉渠道反映诉求。

二、防范个人风险。消费者要警惕“非法代理投诉”可能给自身权益带来的风险损失:

1.个人信息资料泄露的风险。消费者将身份证、银行卡号、业务合同与联系电话、家庭住址、相关照片等信息或资料提供给非法代理组织或个人,存在个人信息资料泄露及被非法利用的风险。

2.经济损失风险。“代理投诉”的组织和个人除收取高额的“咨询费”、“手续费”外,还有可能通过掌握消费者的银行卡账户而截留侵占资金。

3.个人信用受损的风险。消费者轻信“代理投诉”组织和个人的教唆,采取暂停或拒绝还款等行动的,很可能因信贷逾期而产生不良信用记录,导致个人信用受损。

三、拒绝违法行为。非法代理投诉组织或个人以“代理投诉”之名,捏造事实、违背合同约定、突破法律底线,扰乱正常金融经营秩序,涉嫌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。消费者应警惕参与“非法代理投诉”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,对于“非法代理投诉”一定勿轻信、勿传播,尤其应拒绝参与编造理由、伪造证据、提供虚假信息等非法行为。

 

文章来源 :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

《广西银保监局“擦亮眼睛”系列消费风险提示(四)擦亮眼睛,警惕“非法代理投诉”风险》

 

文章链接:

http://www.cbirc.gov.cn/branch/guangxi/view/pages/common/ItemDetail.html?docId=1008888&itemId=1612